跳至主內容區

桃園市大忠國小

:::

主內容區域

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05-15 | 點閱數: 527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 106 年 5 月 2 日福國輔字第 1060003325 號函暨本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第一次鑑定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http://www.tyc.edu.tw/ses/ 下載。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