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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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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7-09-11 | 點閱數: 585

一、 課程係在培訓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人才,課程內容參照「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進行規劃,針對華語文教學之概觀與考科複習。

二、課程自 106 年 12 月 2 日起至 12 月 30 日止,每週六、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共計 51 小時,課程規劃及費用請詳閱簡章及海報電子檔。
  • 「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招生簡章.pdf
    1) 「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招生簡章.pdf
  • 「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海報.pdf
    2) 「106年度華語文師資證照班第二期」海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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