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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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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09-28 | 點閱數: 608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6 年 9 月 21 日 106 桃特鑑字第 1060000146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 10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六),計辦理 2 場次。
1、上午場: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 10 分。
2、下午場:中午 12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二)地點:本市東門國小綜合大樓 2 樓視聽教室。
(三)參加對象:兩場各 100 名,報名額滿為止,凡借用本市特教中心學習輔具之各級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本次研習。
三、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核予公假登記,且遴派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四、請欲參加人員於 106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五、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遊長遠教師,電話:(03)2294572 分機 28 。
六、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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