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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10-30 | 點閱數: 726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06 年 10 月 23 日清南大師培字第 1069006816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106 年 12 月 2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三、辦理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推廣教育大樓一樓講堂乙(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四、本案參加教師請各校秉權責核予公假出席,報名請於即日起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網址: http://www.set.edu.tw/frame.asp 。
五、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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