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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地面高爾夫球協會 112 年 1 月 16 日 111 地高協(雄)字第 1111016001 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2 年 7 月 15 日,本市蘆竹區內厝河濱公園(本市蘆竹區內厝里內溪路底)。 |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 活動訊息區查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