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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3 年 1 月 3 日桃體總字第 1130000004 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3 年 3 月 16 日、 17 日(共計 2 天),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桃園縣中壢市三光路 115 號) |
| (二) | 報名方式: 113 年 2 月 19 日起至 3 月 6 日中午 12 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 E-mail : danlin.huang@clvsc.tyc.edu.tw )。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旨揭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 http://www.dst.tycg.gov.tw )-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合球委員會(黃丹臨老師,電話: 091295228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