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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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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績優人員踴躍申請,並請於 114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中輟溫馨輔導案例、簡報檔(1 至 2 頁,需含 2 至 4 張照片)、佐證資料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書面各 1 式 4 份逕寄本局,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另請將電子檔寄至建國國中中輟中心承辦人電子信箱(ta549925@mail.ckjhs.tyc.edu.tw),以利審查。 |
| 二、 | 薦送人員資格及各推薦資料格式等事項請參閱國教署旨揭評選計畫。 |
| 三、 | 檢附旨揭評選實施計畫 1 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