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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該校 104 年 5 月 12 日嘉大特教字第 104002207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魏瑞霙電話:(05)2263411 分機 2303 ;電子信箱:ncyu2303@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下載(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