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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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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6-05-27 | 點閱數: 649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一份。

  •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1050526生效.doc
    1)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1050526生效.doc
  •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doc
    2)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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