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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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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6-06-03 | 點閱數: 766

主旨: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經本府 105 年 5 月 19 日府教中字第 1050093839 號令發布,並自 105 年 5 月 19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
二、原繼續適用之「桃園縣國民中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桃園縣國民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業公告廢止,並自 105 年 5 月 19 日生效。

 

  • 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pdf
    1) 訂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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