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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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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6-06-13 | 點閱數: 614

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三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6 月 3 日府政安字第 1050137221 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一份。

 

  •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1050603.docx
    1)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10506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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