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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5 年 6 月 8 日 1
05 桃特鑑字第 1050000068 號書函辦理。
二、本研習目的係為增進本市心評教師特殊教育學生篩檢鑑定
專業知能。
三、本次研習時間: 105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8 日,研習對象為本市
心理評量人員,並依下列先後順序錄取,若之前研習未全
程參與,視為未參加:
(一)本市未參加過本研習之中、高階心理評量人員(如附件
名冊)。
(二)擔任本市初階心評三年以上且未參加過本研習者。
(三)其餘本市未參加過本研習之心理評量人員。
四、本案研習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因汽車停
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五、參加研習者於研習當日由其所屬單位覈實給予公(差)假登記,另全程參與研習者各核給 30 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報名方式:請於研習日前至桃園市特殊教育網路通報
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學年(
104)、學期(下)、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
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