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5 年 6 月 23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5001113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 06-2138354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