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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7-01 | 點閱數: 499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5 年 6 月 23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5001113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 06-2138354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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