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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大忠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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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7-01 | 點閱數: 52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689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地點於臺中長榮桂冠酒店,上課時間為 105 年 8 月 1 日至 5 日,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參訓對象主要為醫師、護理師、諮商師、心理師、社工師或目前及曾經參與執行藥癮防治業務等相關人員;欲參與者請自行參閱招訓公告及備妥相關文件逕至辦理單位線上報名,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報名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三、檢附辦理單位原函文影本及招訓公告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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