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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7-01-25 | 點閱數: 554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06 年 1 月 10 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1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5448 號函辦理。
二、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 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doc
    1) 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doc
  •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2)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doc
  •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總說明.doc
    3)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正總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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