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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生競賽 | 2017-03-14 | 點閱數: 401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 106 年 2 月 3 日桃市體彥字第 1060074 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 106 年 2 月 3 日桃柔委字第 10600001 號函續辦。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觀音高中體育館。
三、比賽日期: 106 年 7 月 1 至 2 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 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詳情請參閱競賽規程。

  • 106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柔道錦標賽暨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docx
    1) 106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柔道錦標賽暨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docx
  • 106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柔道錦標賽暨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選拔賽報名表.docx
    2) 106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柔道錦標賽暨106年全國運動會柔道代表隊選拔賽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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